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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港澳通行证申请攻略如下:
一、必备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
3. 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 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5. 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承担在港澳地区的费用。
6. 申请人需符合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
2. 办理地点:申请人可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指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3. 办理手续:
(1)提交申请材料。
(2)缴纳相关费用。
(3)领取受理回执。
4. 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需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准。
5. 领取通行证: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注意事项:举报 -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扬州暂不能办理):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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